各項檢查報告及證明文件申請流程及費用  

項目

申請人

取件時間

應備證件

申請流程

中文費用

英文費用

X光片

本人、直系親屬、配偶或法定代理人

 

開單當天

  人:身份證正本

非本人:雙方身份證正本、委託書

醫師有診:掛號→醫師開立拷貝單→繳費→放射科取片子醫師無診2號櫃檯填寫申請單→收費→B1放射科取片

每張200

 

X光影像光碟

一項250

二項以上500

核醫檢查影像報告

門診2號窗口→收費→影印報告→核醫科櫃檯取片

每張200

檢驗檢查

門診2號窗口→調閱報告→影印報告→收費

每張5

病理檢查報告

每張5

出院病歷摘要

每份100

其他病歷紀錄

本人

2-3工作天(例外7個工作天內)

身份證正本

門診2號窗口;住院並患者請洽各樓批價櫃檯→填寫申請書→抽調病歷→影印病歷→通知取件及繳費

基本行政費200+每張5

乙種診斷書(中、英文)        

本人

開單當天

身份證正本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 蓋關防→領取診斷書

每份100                     第二份起每份20    

每份300                   第二份起每份50   

出生證明書(中、英文)

父母

台籍:夫妻身份證正本外籍:來台出入境證明或居留證

D6樓婦產科→醫師開立→住院批價櫃檯→繳費→ 蓋關防→領取證明書

每份100                    第二份起每份20   

每份300                    第二份起每份50   

死亡證明書 (中、英文)

直系親屬

直系親屬身份證正本及戶口名簿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蓋關防→領取證明書 (由加護病房出院者請回該護理站辦理)

每份100                     第二份起每份20

每份300                    第二份起每份50   

甲種診斷書 (訴訟用 )           

本人

開單當天

身份證正本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 蓋關防→領取診斷書

每份900

暫不提供

勞保傷病診斷書

本人

身份證正本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蓋關防→領取診斷書

每份100

兵役專用診斷書

本人

                

身份證正本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蓋關防→領取診斷書

每份150

就醫證明

本人

開單當天

身份證正本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蓋關防)→領取診斷書

1.不蓋關防免費2.蓋關防每份50          

性侵害驗傷診斷書

本人或法定監護人

開單當天

身份證正本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蓋關防→領取診斷書

每份80

、農保、流產、死產診斷書

本人

開單當天

身份證正本、自備診斷書表格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蓋關防→領取診斷書

每份100

 公、、農保、  保險公司殘障診斷書

*本人

開單繳費後本院郵寄

身份證正本、自備診斷書表格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蓋關防→本院代郵寄診斷書

每份500

全民健保重大傷病 診斷證明書

*本人

自送、寄送

(1)身份證正本、IC  (2)六個月以內幼兒需附投保證明(3)持有殘障手冊者需附殘障手冊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蓋關防→領取診斷書

每份50

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診斷書
(夜診與週六不開立)

*本人

開單後2工作天

1.雇主身分證件
2.
被看護者身分證件
3.
被看護者近三月內2吋相片二張 4.自備家庭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診斷書表格
未曾在本院就診須另備下列資料:最近一次治療或住院之病歷摘要;或三個月內,地區醫院以上之主治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失智症】(僅精神科或神經科可開立)
掛原看診醫師醫師開立第二評估醫師評估(免收掛號費,需收部分負擔)繳費蓋關防二個工作天內寄送診斷書

【其他病症】
掛原看診醫師→醫師開立→第二評估人員評估→繳費→蓋關防→二個工作天內寄送診斷書

每份600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探病用診斷書

*本人

開單當天

來台出入境證明或居留證、自備診斷書表格

掛號→醫師開立→繳費→蓋關防→領取診斷書

每份100

 

殘障鑑定

本人

社工支援

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照片3張及殘障鑑定表:(1)市府社會設籍嘉義市者(2)鄉鎮區公所民政課-設籍其他縣市者

掛號→醫師開立→交本院社會服務室社工師代辦。

免費

項目

申請人

取件時間

應備證件

申請流程

中文費用

英文費用

年度收據

本人、直系親屬、配偶或法定代理人

當天

  人:身份證正本

非本人:雙方身份證正本

第一門診各窗口申請→確認列印年度→收費→完成取件

每份100

 

(1)以上診斷書申請本人若無法前來,由委託人代辦需寫委託書並請攜帶申請人及委託人身份證正本。

(2)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

(3)表中申請本人前有 " * " 字樣,乃該項目"本人"一定要到院。

 

2008/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