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恢復接種公費流感疫苗,施打至疫苗用罄
一、日期:自109年12月1日起,施打至疫苗用罄。
二、對象:
【流感疫苗】
〈1〉50歲以上民眾(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大於等於50歲者)。
〈2〉罕見疾病患者(健保卡內具註記或持相關證明文件者)。
〈3〉重大傷病(健保IC卡註記或證明紙卡者)。
〈4〉高風險慢性病個案。
〈5〉產後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請攜帶健保卡及嬰兒出生證明或新生嬰兒登記
戶口名簿)。
〈6〉持有媽媽手冊之孕婦(請攜帶健保卡、媽媽手冊,掛婦產科)。
〈7〉6個月以上至國小註冊就學前之幼兒。
【肺炎鏈球菌】
〈1〉75歲以上老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於民國34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且不曾施打肺炎鏈球菌疫苗者。
三、服務時間及地點:
成人:門診3樓保健諮詢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30)。
幼兒:門診6樓預防注射室(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30)。
6C預防注射室(星期六9:00-12:00)。
四、注意事項:
敬請攜帶身分證、健保卡,除中醫及牙科(口腔外科)不可開立公費流感,掛各科門診皆可開立公費流感,孕婦掛婦產科。
相關問題請洽:社區護理室 李先生 分機:6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