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07月27日制訂
100年07月19日簽呈修訂通過
103年04月09日簽呈修訂通過
106年09月20日簽呈修訂通過
107年06月15日簽呈修訂通過
1、洽訂方式:以電話、公文、e-mail或親自前來與本院會議室管理單位洽訂。
聯絡電話:05-2765041轉8504、7584、傳真:05-2765041轉7589
e-mail:meeting@cych.org.tw
2、填寫申請表:填寫場地設備需求表申請(附件一)。
3、結帳方式:現金或匯款,專案簽准後於使用前繳清相關費用。
4、變更登記:取消、變更使用時間,需於使用日前一週辦妥更改。
5、研討會相關檔案需提前測試檔案是否能順利開啟。
6、九樓禮拜堂之聯合性禮拜用途優先於會議用途。
7、特殊會議活動,則由上級主管裁示。
院外單位會議室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