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齡.我的善終.我做主
社工室 謝依靜社工師
89年實施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是台灣第一個保障病人自主權的善終專法,其適用對象僅限末期病人,而105年推動亞洲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病人自主權利法」,適用對象除了末期病人,還擴及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及政府公告重症等五大類對象。意願人在健康狀態下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透過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可以自由選擇醫療照護方式。
「去年還沒有罹癌前,我還可以騎機車外出、去公園健走運動、還可以去游泳,現在卻活得像個活死人,死不了又活得沒有尊嚴......。」在一次的訪談中,高齡八十歲的阿財伯運用發聲器無奈的敘說著因疾病衍生抽痰等照護需求,及身體自我掌控感下降並致生活自理能力受影響的沮喪挫折感,擔心造成家人的負擔與拖累,更加憂心往後沒有尊嚴及生活品質的歹活著...
阿財伯說若能重新選擇,不會選擇做氣切手術延命,讓自己失去了活著的意義與行動自由,寧願好走也不要沒尊嚴沒自由的生活著..。過程中除同理阿財伯面對生命困境的無力與無助感,亦引導他試著理解在其生命困局中,自己和家人所做的每個選擇與決定都是艱難不易的,建議或許可提早讓家人了解自己未來的醫療照護想法,當自己無法表達時,家人仍可尊重並按照其醫療照護意願執行。
人口老化已是世界各國共同面對的問題,2018年成為高齡社會的台灣,推估將於2025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研究指出國人死亡前不健康餘命長達八年,而在醫療技術進步之下,極有可能持續延長不健康餘命。無意義醫療所衍生的醫療、照顧、資源等問題,也將成為超高齡社會極大的挑戰。
如何讓阿財伯這樣的高齡長者從老、衰、病到生命最後一哩路都能活得有品質,走的有尊嚴?
在高齡化的時代,醫療團隊該如何支持老衰病病人完成善終的想法?臨床上,醫療團隊可以在初期與他們討論生命價值觀及偏好,及對生命末期照護的期待、協助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ACP)、依據病人的狀況協助病人及家屬在不同醫療單位接受治療,並在生命末期的時提供病人緩和醫療的照護。
本院除積極宣導安寧療護理念,這三年亦積極倡導病主法之預立醫療自主決定觀念,並推動腎友及失智症者及其家屬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優惠方案,除此之外,亦與病人自主研究中心合作推動「弱勢創新服務方案」,成為友善特殊族群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綠色通道醫院」,期能更貼近特殊族群的需求,落實權利平等。
若您想了解病人自主權利法相關概念及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歡迎來電洽詢。預約專線05-2765041轉7175-7180社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