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民眾可以主動向醫療群醫師登記,無需簽署同意書,即可成為該醫師之家戶會員。
一人限登記一位家庭醫師,同一家戶成員以登記於同一位家庭醫師為原則。
每年年初之際均需重新登記,每位醫師最多可登記200-300名家戶會員,其他會員將由健保署依以下條件委託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