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科
時間:2021/6/4。
字號:嘉基檢驗公告第2021032號。
主旨:通告新冠病毒核酸檢驗、抗原檢查檢體類型要求。
說明:
一、新冠病毒核酸(PCR)檢驗之檢體,依據試劑說明書指出,為獲得最佳測試表現,應以UTM-RT套組,正確收集鼻咽、鼻腔或咽喉拭子樣本。
二、新冠病毒抗原檢查,依據試劑說明書指出,為獲得最佳測試表現,應以內附套組(立寶採檢刷),採集鼻咽部拭子。不正確的採樣、檢體保存或運輸方式皆可能導致錯誤檢測結果。
三、若在發佈後,有使用上與臨床解釋有疑慮時,請將意見告知我們(分機5219 林組長)。
檢驗醫學科 謹致
附件:
1.飛確_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注意事項《檢驗-管理-3-5401-(14)》
2.新型冠狀病毒PCR檢驗注意事項《檢驗-管理-3-5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