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科

時間:2021/6/4

字號:嘉基檢驗公告第2021032號。

主旨:通告新冠病毒核酸檢驗、抗原檢查檢體類型要求。

說明:

一、新冠病毒核酸(PCR)檢驗之檢體,依據試劑說明書指出,為獲得最佳測試表現,應以UTM-RT套組,正確收集鼻咽、鼻腔或咽喉拭子樣本

二、新冠病毒抗原檢查,依據試劑說明書指出,為獲得最佳測試表現,應以內附套組(立寶採檢刷),採集鼻咽部拭子。不正確的採樣、檢體保存或運輸方式皆可能導致錯誤檢測結果。

三、若在發佈後,有使用上與臨床解釋有疑慮時,請將意見告知我們(分機5219 林組長)

檢驗醫學科  謹致

附件:

1.飛確_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注意事項《檢驗-管理-3-5401-(14)

2.新型冠狀病毒PCR檢驗注意事項《檢驗-管理-3-5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