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投標項目
民雄雙福醫院-保全暨駐衛警外包服務(24 小時駐點)。
貳、服務範圍與內容:
一、服務地點:雙福院區全區(含地下室至屋頂機房層)。
二、服務內容:
1.門禁管制:主要出入口訪客查驗、病患導引與車輛通行管理。
2.巡邏勤務:院區各棟樓層、外圍停車場及公共區域定時巡視。
3.緊急應變:火災、暴力事件、糾紛、遺失、失蹤或可疑人員通報及處理。
4.停車管理支援與交通導引。
5.夜間警戒及重要資產守衛。
6.安全演練、防災演習及緊急事件通報。
叁、人力配置需求:
一、現場配置人數:1名。
二、班別:依保全公司安排。
三、服務時間:24小時全天候輪班執勤(含日班、夜班、假日)。
肆、投標廠商資格:
一、須為依法設立之保全公司,具保全業法規定登記許可證。
二、具醫療院所或大型公共設施駐衛警實績者優先。
三、應檢附以下文件:
1.公司登記及保全業許可證影本。
2.最近一年完稅證明。
3.保險證明(含第三人責任險、公責險)。
4.近三年承攬含實績。
5.員工教育訓練及應變機制說明文件。
伍、合約期間與報價方式:
一、合約期間為3年。
二、報價方式:採月費統包制,含人事、管理、訓練、保險、裝備等費用。
三、報價內容須明列各項費用構成,並附人力及時數配置表。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陸、管理與考核:
一、乙方須安排督導、教育訓練及突發事件處理。
二、本院保留隨時稽核及考核之權利。
三、若人力配置不足、服務態度不良或有違約情形,院方得依規定扣款或終止契約。
四、每月應召開安全檢討會議,檢討勤務執行情況與改善方案。
柒、安全與裝備要求:
一、駐衛警人員應著制服、配戴識別證、使用通訊設備及手電筒等基本裝備。
二、如使用警棍、噴霧等防衛性器具,須依法令規定報備。
三、外包人員應接受防災、消防、急救及感染控制等院內訓練。
捌、收件日期
民國 114 年11 月 17 日起至 114 年12月 1 日下午 17:30止
PS:甄選合格者另行通知議價時間,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玖、
承辦單位:採購組 承 辦 人:許雅甄 聯絡電話:(05)2765041轉1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