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包裝盒中避光保存於 2°C 至 8°C 的冰箱中;不可冷凍、不可振搖。
2.不得經由靜脈推注(push)或單次快速灌注(bolus)給藥。
3.稀釋溶液必須經由無菌、不含致熱原、低蛋白結合的 0.2 或 0.22 微米靜脈注射管線或輔助過濾器給予
4. 不可在同一條輸注管線內同時給予其他藥物,每次輸注後應沖洗靜脈輸注管路。
5. 稀釋液可於存放在 2~8°C 下,最多 24 小時(24 小時包括稀釋液冷藏 (2-8°C) 超過 20 小時、恢復到25°C 以下,並在 4 小時內完成輸注所需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