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文件申請
(一)、申請資格及應附相關證件說明
※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為保障病人權益,若申辦證件不齊全或為影印本者不受理,敬請見諒!
資料申請人
具備文件
本人
代理人申請
法定代理人申請
(未成年者資料申請)
◆我國民法12條規定,年滿十八歲為成年
※如由代理人申請,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具繼承權者申請 (往生者資料申請)
※如由代理人申請,需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四)、常見問題Q&A: Q1:如何申請「一般診斷書」、「各類診斷證明文件」?
就 醫 類 型
當 次 就 診
非 當 次 就 診
門 診
於門診就醫時告知其該科主治醫師,由醫師開立。
掛原主治醫師門診,由醫師開立。
急 診
於急診就醫時告知其該科主治醫師,由醫師開立。
請至急診櫃檯掛號並告知要開立診斷書。
住 院
可洽詢各病房護理站。(住院中)
重新掛原主治醫師門診,由醫師開立。(已出院)
※若已申請過需追加份數或補發,請帶相關證件至門診大樓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若本人無法前來申請,委託人代辦時請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相關資訊請詳閱申請資格及應附相關證件說明 Q2:診斷書是否可由非原主治醫師開立?若原主治醫師已離職該如何開立? 1.非原主治醫師無法代理開立。 2.原主治醫師已離職則由其當科主任代理開立。 Q3:如何辦理補發診斷書或收據? 受理時間:早上9:00~ 下午17:00 辦理地點:門診大樓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若本人無法前來申請,委託人代辦時請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相關資訊請詳閱申請資格及應附相關證件說明 Q4:如何追加份數或補發「出生證明」或「死亡證明」?
出生證明
死亡證明
受理時間
週一~週五 08:00-12:00
13:30-17:30
週一~週五
早上9:00~ 下午17:00
辦理地點
產科病房護理站(6D)批價櫃檯辦理。
門診大樓一樓批價櫃檯辦理。
※若本人無法前來申請,委託人代辦時請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相關資訊請詳閱申請資格及應附相關證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