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終」,是需要事先預備的
社工室 陳淑惠社工師
在醫師進行病情解釋的現場,常聽到家屬說:「能救就救,若病況真的不好,就讓他順其自然就好了….」。
在進行身心障礙鑑定的辦公室裡頭,高齡90歲坐著輪椅的母親,閉上雙眼滿臉愁容,擔任主要照顧者的兒子談論著母親近日飽受頭痛、頭暈所苦,擔心著自己被送至安養院照護,剎時母親開口說了句「我ná ē猶未死!」(我怎麼還沒死)。
在社區進行預立醫療照護宣導的現場,聽課的民眾常會說:「以前我的父母就是因為生病臥床,受苦了很久才過世,所以我都交代好了,千萬不給我插管急救」。
上述這些場景,談論的都是攸關生死議題,身處在醫療科技日益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的人基於自身經驗,觀念開始反轉。從過去的全力搶救,轉變成不願意賴活受苦,拖累家人,甚至不忌諱談論死亡議題,只怕不能好死。
然而大家所期望的「善終」,是需要事先預備的。您需要思考,假設有一天,您病得非常嚴重,您會想知道自己的病情嗎?萬一疾病造成您逐漸無法照顧自己,甚至失去自主意識,需要長期依賴他人照顧,您會有什麼想法?
2019年1月6日正式實施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明確規範病人在意識昏迷、無法清楚表達時,他的自主意願都能獲得法律的保障,確保其善終意願。
醫療專業人員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ACP)的過程,循序漸進地帶您與您的家人一同面對生死的議題,共同討論「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irective,AD),一旦自身面臨特定五款臨床狀態,如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其他疾病痛苦難以承受、無法治癒且無其他合適之醫療解決方法之疾病,例如:泡泡龍症、漸凍人…等,是否要以「醫療介入」的方式繼續延長生命,亦或者選擇善終及獲得緩和醫療照護的權利。不但尊重及支持病人的意願,更能減輕家屬幫病人做決定時的內疚及自責感,促進醫療、家庭、社會等整體的和諧性。
若您想了解病人自主權利法相關概念、及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歡迎來電洽詢社工室。預約專線05-2765041轉7175-7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