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醫療科技進步,使得壽命延長,人口日趨老化;加上疾病型態改變,慢性疾病增加,失能老人也持續增多。此外,因為社會變遷、家庭結構改變,不論是老人或是生病後需要被長期照顧的人,常會因沒人照顧而產生問題,於是長期照顧機構應社會需求一間一間成立了,但由於品質參差不齊,衍生許多問題,所以知道如何選擇好的機構是很重要的。
一般民眾對「長期照護」常因認知不同,而選擇了不適合的機構,造成被照顧者的痛苦,連照顧者也深感愧疚,以下簡略介紹長期照護機構的種類與模式:
(一)安養機構:收容年滿65歲以上老人,以安養自費、無扶養親屬、扶養親屬無扶養能力之老人,護理人力僅需有一位24小時值班即可,服務員日間1:15、夜間1:35,社工員1:80,其他專業人員如醫師、復健師、營養師、藥劑師視業務需求配置。
(二)長期照護機構分為下列三種:
(1)長期照護型:照顧的對象以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或有管路需要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此型服務人力比例與護理之家相同。
(2)養護型:以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要他人照顧之老人,或有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照顧。法規規定護理人力1:20,服務員日間1:8、夜間1:25,社工員1:100,其他專業人員如醫師、復健師、營養師、藥劑師視業務需求配置。
(3)失智症照護型:以神經科、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有行動能力且須受照顧之老人。法規規定護理人力1:20,服務員日間1:3、夜間1:15,社工員1:100,其他專業人員如醫師、復健師、營養師、藥劑師視業務需求配置。
(三)護理之家:收容對象為罹患慢性病須長期護理之個案、出院後須繼續護理之個案、由醫師診斷因醫療需要長期護理之個案、由醫院轉介出院後須繼續護理之個案。此由資深護理人員執業,提供24小時全天候照顧,包括較多技術性護理服務如:氣切管、導尿管、胃管之更換,傷口護理及呼吸器等特殊照護及一般生活照顧。法規規定其護理人力1:15、服務員1:5、社工員1:100,其他專業人員則依業務需要增設特約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藥劑師等。
(四)護理之家將有新型服務模式稱中期照護,對象為剛出院患者仍需要短期護理照護及積極復健者,如:中風者在黃金期積極復健、剛開完刀者需要傷口護理或是復健等,短期居住護理之家功能恢復後可回家,如仍需要長期照護者再至長期照護機構。
護理之家與安養機構的性質不同,依規定安養養護中心是不可以照護有氣切管的個案,但家屬常分不清楚,而依價錢來選擇機構。機構不良則時常出現因照顧不好,而產生褥瘡、跌倒的問題,或是因機構的照顧員幾乎是外籍看護工,讓被照顧者因語言不通,從會講話便成不會講話了。所以選擇長期照護機構應該謹慎,面臨抉擇常會不知所措,除了選擇立案的機構外,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提供民眾如何選擇機構服務的「停、看、聽」三大原則。
ㄧ、停 三思家人的需要:(1)思考家人所需的照顧內容,若還在住院者,可以請教醫院出院準備人員相關後續照顧服務措施及資源,或是各縣市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2)思考人力及財力能否負擔照顧失能家人,機構式照顧費用一個月少則二萬元左右,多則可達六萬元,對有需要長期照護的家人,其負擔實在不輕,宜仔細考量;(3)思考資訊來源的專業性,勿道聽塗說,勿隨意聽信非專業人員的推薦,宜請教相關專業人員,確認機構品質。
二、看 到機構多看、多聽、多聞、多問,可先聽專業人員的建議及親朋好友的推薦,收集相關資料,初步篩選所需的機構,抽空前往參觀。其考慮的重點:(1)是否為合法立案機構;(2)公共安全設備;(3)環境衛生設備;(4)工作人員素質與服務態度;(5)服務內容品質。
三、聽 聆聽專業人員及過來人的經驗談,多方收集長期照護相關資訊,透過專業人員,如:醫師、護理人員、出院準備人員、社工人員、政府行政單位等,亦可請教有類似經驗的親戚朋友。
為家中長者選擇機構時,必須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及其需求,建議主要照顧者、其它照顧者和其它家庭成員在討論此家庭重大事件時,能與當事人一同溝通,尊重他的感受與需求,減少長者的抗拒和壓力,以防長者自覺被遺棄而想不開。更要對照護機構工作人員心存感激,與工作人員有良性溝通共識,如同一家人般地共同關心照顧失能長者,彼此皆能受益,才能獲得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