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基刊物

嘉基刊物CHIA-YI CHRISTIAN HOSPITAL

首頁
嘉基刊物

當生命走到盡頭

發布日期
2008/08/20
點閱
273

耳邊有傳來陣陣催促的聲音 我只聽到彼此無言的嘆息
過去的記憶是我沈重的行李 不願帶走卻也拋不去…


這是歌手薛岳在36歲人生即將畫下句點時,用生命寫下的歌詞,在一些探討生命如何「善別」、「善終」的議題中,常常被引述。

以往,在醫院面臨臨終的病患時,往往在與家屬討論後續處理的方向時,「留一口氣回家」與「無論如何救到底」,是醫院最常提供也是家屬最常考慮的兩個面向。礙於情理、孝道與法律規範,往往有許多末期的病患,在臨終時被加諸了太多不必要卻會增加痛苦的急救措施。有鑑於此,安寧界於十多年前著手立法,期望保障癌症末期病患在人生最後一段路的人性尊嚴,「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於是焉產生。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立法雖起因於保障癌症末期病患,但立法時卻將所有疾病末期的病患納入此法的保障範圍。此條例希望可以保障的範圍包括:
(1)健康的人─可以以「預立」的方式,為不可知的未來,做醫療決定上的表達,並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
(2)生病的人─可以以「選擇」的方式,為即將到來的生命末期預先表達選擇安寧或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意見。

生命末期除了要在意結束的過程是否生死兩相安以外,還有另外一個層面常被探討的部分,那就是「當有一天我要走了,我可以留下些什麼?」。除了一般較常在身後處理的「財物」之外,最近常被討論,但在台灣社會還沒有被普遍接受的部分,即是大體捐贈及器官、組織的捐贈。

大體捐贈的主要對象是各醫學院,大體老師在經過防腐處理後,提供醫學院學生研究學習之用,是國家培育優秀醫療人員不可或缺的學習對象。在國外甚至有將大體捐贈後,製作成人體標本,提供社會大眾一個直接看清楚人體結構,以科學的方法了解自己的身體,從而提高民眾注意健康,提高整個社會健康水準的捐贈方式(例如93年在國立科工館舉辦的人體的奧妙展)。至於器官捐贈和組織捐贈,更是一個大愛的表現,在生命結束,將不需要再使用到的組織或器官以無償的方式,捐贈給需要的人,讓本來會隨著生命結束灰飛煙滅的軀體,變成幫助他人的祝福。大體捐贈與器官、組織捐贈者的「捨」與「得」之間,散發的生命光輝,往往也是最讓人動容的。

目前,衛生署積極推動提升國人生命末期的品質,希望透過社會教育、倡導及醫護人員善意的提醒,能讓所有末期的病患及家屬思考:當醫療只是延長生命的終結點,但卻大大戕害生命品質的時候,我有什麼選擇權?當生命不可避免將走到終點時,即將死去的軀體可以及時留下什麼?簡而言之,思考的方向有五:
一、 積極救治,維持所有可以運用的治療方式直到死亡。
二、 以緩和醫療的方式,不實施心肺復甦術等急救措施,尊重生命極限直至自然死亡。
三、 自動出院回家,也就是俗稱的留一口氣回家。
四、 器官或組織捐贈。
五、 大體捐贈。

醫護人員及早的詢問與選擇權的提供與說明,可以讓病患和家屬及時思考並妥善規劃生命末期的方向,是醫護人員在生死兩相安的照顧目標上的具體實踐。病患和家屬及早的意願表達,可以讓醫護人員有充分的機會提供專業意見,並能在尊重的前提下,妥善協助病患及家屬面對其選擇的善終。

生命的獨一無二,往往不是一個法律、一個規則,就可以完全套用在所有臨終的情境。法律的規範,只能夠保障最低的期望,生命末期的品質與倫理議題,往往隨著不同的家庭、社會、情境而有不同的考量,急救與否、捐贈與否,常常也涉及許多人性層面的考量。充分的溝通、關懷,仍是讓生命末期是否充滿美善的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