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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我可以決定  

發布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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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我可以決定        
再耕園管理中心   吳艾雯督導

    「我不想去住在那裡,但是大哥說沒人可以照顧我,我要認命。」


    聽到小香的陳述,身為社會工作者的我感到十分無奈,儘管小香能獨自在社區生活,但隨著主要照顧者的離開,接手照顧的大哥決定將她安置到機構,不想讓她曝露在可能的風險下,也想要省心的交由機構照顧,畢竟大哥還有自己的家庭,心力有限,小香就算再不願意,也只能照家人的決策入住機構。

 

    小香是第一類慢性精神患者,長期在日照據點接受服務,已習慣與疾病共處,每日規律的自行往來據點並參與活動,在據點中是教保員的好幫手,能自律、協助伙伴及幫忙會議記錄,但歷經父母的離世,其生活起居變成了家族其他成員關注的重點,家人擔心逐漸老化的她,生活功能退化,陪伴就醫也是問題,因而選擇在其功能尚可的當下,入住機構,提早適應被規範的群體生活。

 

    家有身障者的家庭在面對照顧議題時,有很多要衡量的因素,如照顧量能、經濟負擔及親情維繫等,現今政府建置多樣化的照顧服務類型,有社區式照顧及機構式照顧服務的選擇,社區式照顧服務可以搭配日間照顧據點、家托、喘息服務與長照2.0,提供綿密不間斷的照顧服務銜接,但仍需要家庭的力量來支持受照顧者能持續在社區生活,維持生活功能,跟你我一樣使用社區資源。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9條提及,所有身障者享有社區中生活的平等權利以及與他人同等的選擇,惟對許多家庭而言,家族決策照顧安置時,常忽略受照顧者的意願,以照顧者的主觀需求為考量點,身為社會工作者的我們,希望呼籲:在進行家庭決策時,當受照顧者其日常生活功能尚稱完善,能透過不同模式的支持策略運用,維持日常生活的前題下,宜尊重其意願,讓其在社區生活,維持與大多數人一般的日常,既不損其權益也能讓其生活品質維持,將有助其完善其生命中的角色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