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贊成器官捐贈觀念或已簽署器捐卡,並不代表以後真的ㄧ定可以成功地將器官捐贈給需要的人。
簽具器捐卡,是一個心願的表示,但捐贈器官(除眼角膜以外)只有在經過二次嚴密的腦死判定之下,且當時身體其他器官功能正常的情況,才能完成捐贈。此外,在國內目前的器官勸募現況,最重要的是潛在捐贈者的最近親屬,知不知道他之前是否曾明確地表示願意捐贈器官,和家屬們突聞噩耗、悲痛之餘,能不能協助潛在捐贈者完成生前心願?才是決定是否可以真正遺愛人間的關鍵因素。所以除了簽具器捐卡來支持我們的理念外,也可以讓週遭的親友知道自己贊成遺愛人間的想法。
如果您早已簽有器官捐贈卡,您不能不知道…
為了推動器官捐贈的觀念,民國81年衛生署印製官版的器官捐贈同意卡,透過孫越叔叔等義工的大力宣導,讓許多人都擁有了這張「您最有價值的一張卡」。
有鑑於生活中,不一定人人都會記得隨身攜帶器官捐贈同意卡,為了希望民眾的器捐意願更能在緊要關頭讓醫護人員及家屬知道,衛生署於民國93年5月起推動器官捐贈意願加註健保IC卡的政策,也就是健保IC卡合併了器官捐贈卡的功能。對於早已簽有器官捐贈卡的民眾而言,只需要上器捐贈協會的網站(http://www.organ.org.tw/)登錄,經過2個月左右的作業期,即可讓您的健保卡變成一張結合健保看病功能及器捐意願的雙效合一卡,當然原來簽的器捐卡也盡量可以隨身攜帶喔!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在洗腎,您不能不知道…
洗腎不是目前唯一治療尿毒症的方法,但卻是很普遍的方法。換腎是唯一有機會永遠脫離洗腎的治療方式,但並不是每個洗腎病人的身體情況都適合接受換腎手術。移植的腎臟分成遺體捐贈及活體捐贈,遺體捐贈都是來自於陌生人無私的大愛,活體移植卻是來自於親情間的捐贈。無論是哪種捐贈的來源,接受過腎臟移植的病人,需要一輩子服用抗排斥藥物,並在門診定期追蹤,當然也有極少部分的移植病人,因著種種因素,新移植的腎臟無法發揮功能,又回到洗腎一途。
如果您希望可以嘗試接受移植手術,您不能不知道…
過去,由於國內未建立等待器官移植病患的登錄與分配系統,各家移植醫院需自行媒合捐贈者與受贈者,此過程常造成珍貴捐贈器官的浪費;同一位想接受移植手術的病患,往往需要自行到多家醫院登記,才有可能增加配對成功的機會。為解決此困境,並達到捐贈器官分配在區域上和病情輕重緩急的公平及合理性,衛生署參考歐美各國捐贈器官分配作業,將器官勸募、器官捐贈、器官摘取、器官移植手術、器官捐贈移植配對等作業流程標準化、電腦化,並由行政院衛生署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作為捐贈者、受贈者、器官勸募醫院及器官移植醫院彼此間之溝通橋樑。
因此,有意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可以就近在一家移植醫院登記,如有適合移植的器官,透過「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的媒合機制,可大大增加媒合成功的機會。
如您想了解您是否適合以換腎來終止洗腎的惡夢,可掛本院泌尿外科沈正煌醫師星期三下午的腎臟移植門診進行評估;眼角膜移植的部分,則請找本院的眼科醫師群評估。
如果您想捐器官給您的家人,您不能不知道…
為了順利推行人體器官移植,恢復人體器官的功能和挽救生命,在民國七十六年六月十九日頒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經過數次研議之後,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度修正公告,對於人體器官移植規範制訂了更臻完善之規章,包括活體肝臟移植親等已修正為五等親以內姻親,為合法的器官移植擴大適用的範圍,這項法律與醫學的結合,為眾多面臨健康危機的生命帶來一線生機。在該條例中規定捐贈屬無償行為,為杜絕器官買賣,活體器官捐贈者只可將器官指定捐贈予親屬。